TWM555960U

Photographing module and its molded photosensitive component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Abstract

A camera module and its molded photosensitive component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herein the molded photosensitive component of the camera module includes at least one supporting element, at least one photosensitive element, at least one circuit board, at least one set of leads, and at least one molded Pedestal. The two ends of each group of the leads are respectively connected to the non-photosensitive area of each photosensitive element and each of the circuit boards, and each of the module bases respectively includes a molded body and a light window, When the molding process is performed by a molding die to shape the molded body, each of the supporting elements is used to prevent the inner surface of the molding die from pressing on the lead, wherein the photosensitive element The photosensitive area corresponds to the light window.

TWM555960U, drawing shee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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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claims: 110 independent, 2 dependent

  1. 1
    一攝像模組的模塑感光組件,其特徵在於,包括:由第一介質形成的至少一支承元件;至少一感光元件;至少一線路板;至少一組引線,其中每組所述引線的兩端分別被連接於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晶片連接件和每個所述線路板的線路板連接件;以及由第二介質形成的至少一模塑基座,其中每個所述模塑基座分別包括一模塑主體和具有至少一光窗,其中在藉由一成型模具進行模塑工藝以使所述模塑主體成型時,所述支承元件用於保護所述感光元件和所述引線,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對應於所述光窗。
  2.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每個所述支承元件分別包括一框形的支承主體和具有一通孔,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的至少一部分,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對應於所述通孔,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具有一頂表面、一內側面以及一外側面,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頂表面向內和向外分別延伸以連接於所述內側面和所述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形成所述通孔,其中在進行模塑工藝時,所述成型模具的所述壓合面與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頂表面接觸。
  3.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4.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5.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晶片連接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6.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7.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8.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形成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9.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每個所述支承元件分別包括一框形的支承主體和具有一通孔,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邊緣區域的至少一部分,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對應於所述通孔,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具有一頂表面、一內側面以及一外側面,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頂表面向內和向外分別延伸以連接於所述內側面和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形成所述通孔,其中在進行模塑工藝時,所述成型模具的所述壓合面和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頂表面接觸。
  10.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
  11.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12.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晶片外側部和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13.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部和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14.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15.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16. 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線路板內側部、所述晶片外側部和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17. 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線路板內側部、所述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部和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18. 1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所述晶片外側部和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19. 1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內側和外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所述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部和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20. 2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至19項中任一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模塑主體包覆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外側面。
  21. 2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0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模塑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頂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22. 2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19項中任一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高度高於或者等於所述引線向上突起的高度。
  23. 2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19項中任一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高度低於所述引線向上突起的高度。
  24. 2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19項中任一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具有彈性。
  25. 2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19項中任一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具有粘性。
  26. 2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邵氏硬度的範圍為A50-A80,彈性模量範圍為0.1Gpa-1Gpa。
  27. 27
    一攝像模組的模塑感光組件,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一感光元件;至少一線路板;至少一組引線,其中每組所述引線的兩端分別連接於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晶片連接件和每個所述線路板的線路板連接件;至少一支承元件,其中每個所述支承元件被設置包覆每組所述引線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至少一模塑基座,其中每個所述模塑基座分別包括一模塑主體和具有至少一光窗,其中所述模塑主體在成型後包覆所述線路板的邊緣區域和所述支承元件的至少一部分,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分別對應於每個所述模塑基座的所述光窗。
  28. 2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7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包括一支承主體和一通孔,所述支承主體具有一頂表面、一內側面以及一外側面,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頂表面向內和向外分別延伸以連接於所述內側面和所述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形成所述通孔,其中所述支承主體被設置包覆所述引線的至少一部分,所述感光元件對應於所述通孔,所述模塑主體包覆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外側面。
  29. 2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8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模塑基座進一步包括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頂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30. 30
    一帶有模塑感光組件的攝像模組,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一光學鏡頭;和至少一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分別進一步包括:由第一介質形成的一支承元件;一感光元件;一線路板;一組引線,其中每個所述引線的兩端分別被連接於所述感光元件的晶片連接件和所述線路板的線路板連接件;以及由第二介質形成的一模塑基座,其中所述模塑基座包括一模塑主體和具有一光窗,其中在藉由一成型模具進行模塑工藝以使所述模塑主體成型時,所述支承元件用於阻止所述成型模具的壓合面施壓於所述引線,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對應於所述光窗,其中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設置於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的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路徑。
  31. 3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0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驅動器,其中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驅動器,每個所述驅動器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的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
  32. 3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0項或31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濾光元件,其中每個所述濾光元件分別被設置於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和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的所述感光元件之間。
  33. 3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2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每個所述濾光元件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的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
  34. 3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3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具有一內側表面和一外側表面,其中所述內側表面所在的平面低於所述外側表面所在的平面,以使所述模塑主體形成一凹槽,所述濾光元件被組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所述內側表面並且位於所述凹槽,所述驅動器被組裝於所述模組主體的所述外側表面。
  35. 3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2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支持件,其中每個所述濾光元件被組裝於每個所述支持件,每個所述支持件被組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以使每個所述濾光元件分別被設置於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和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的所述感光元件之間。
  36. 36
    一帶有模塑感光組件的攝像模組,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一光學鏡頭;和至少一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分別進一步包括:一感光元件;一線路板;一組引線,其中每個所述引線的兩端分別連接於所述感光元件的晶片連接件和所述線路板的線路板連接件;一支承元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被設置包覆每個所述引線的至少一部分;以及一模塑基座,其中所述模塑基座包括一模塑主體和具有一光窗,其中所述模塑主體在成型後包覆所述線路板的邊緣區域和所述支承元件的至少一部分,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分別對應於所述模塑基座的所述光窗,其中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設置於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的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路徑。
  37. 3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6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攝像模組是定焦攝像模組或變焦攝像模組。
  38. 38
    一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一電子設備本體;和至少一攝像模組,其中每個所述攝像模組分別被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以用於獲取圖象,其中每個所述攝像模組分別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光學鏡頭和至少一模塑感光組件,所述模塑感光組件包括一支承元件,一感光元件,一線路板,一組引線和一模塑基座,其中每個所述引線的兩端分別被連接於所述感光元件的晶片連接件和所述線路板的線路板連接件,其中所述模塑基座包括一模塑主體和具有一光窗,其中在藉由一成型模具進行模塑工藝以使所述模塑主體成型時,所述支承元件用於阻止所述成型模具的壓合面施壓於所述引線,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對應於所述光窗,其中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設置於每個所述模塑感光組件的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路徑。
  39. 39
    一模塑感光組件,其特徵在於,包括:由第一介質形成的至少一支承元件;至少一線路板,其中每個所述線路板分別具有至少一晶片貼裝區域;至少兩感光元件,其中每個所述感光元件分別被貼裝於每個所述線路板的每個所述晶片貼裝區域;至少兩組引線,其中每組所述引線的兩端分別被連接於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晶片連接件和每個所述線路板的線路板連接件;以及由第二介質形成的一模塑基座,其中所述模塑基座包括一模塑主體和具有至少兩光窗,其中在所述模塑主體成型時,所述支承元件保護所述引線、所述線路板和所述感光元件,在所述模塑主體成型後,所述模塑主體至少與每個所述線路板的一部分一體地結合,並且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分別對應於所述模塑基座的每個所述光窗。
  40. 4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模塑感光組件包括兩個所述支承元件、一個所述線路板、兩個所述感光元件以及兩組所述引線,並且所述線路板具有兩個所述晶片貼裝區域。
  41. 4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模塑感光組件包括兩個所述支承元件、兩個所述線路板、兩個所述感光元件以及兩組所述引線,並且每個所述線路板分別具有一個所述晶片貼裝區域。
  42. 4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進一步包括至少一電子元器件,其中所述線路板具有一邊緣區域,所述邊緣區域和所述晶片貼裝區域一體地成型,每個所述電子元器件分別被貼裝於所述邊緣區域,其中所述支承元件位於所述電器元器件和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感光區域之間。
  43. 4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9項至42項中任一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包括一框形的支承主體和具有一通孔,所述支承主體被設置於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感光區域的外部,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感光區域對應於所述通孔,其中所述模塑主體包覆所述支承主體的一部分。
  44. 4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3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具有一頂表面、一內側面以及一外側面,所述頂表面分別向內和向外延伸以連接於所述內側面和所述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形成所述通孔,其中所述模塑主體至少包覆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外側面。
  45. 4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3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具有一頂表面、一內側面以及一外側面,所述頂表面分別向內和向外延伸以連接於所述內側面和所述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形成所述通孔,其中所述模塑主體包覆所述支承主體的所述外側面和所述頂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46. 4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47. 4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48. 4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49. 4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50. 5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51. 5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晶片連接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52. 5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53. 5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54. 5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外側部的一部分。
  55. 5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56. 5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的一部分。
  57. 5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線路板連接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的一部分。
  58. 5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59. 5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60. 6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5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包括一晶片內側部、一晶片連接部以及一晶片外側部,所述晶片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晶片連接部,所述晶片內側部和所述晶片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晶片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線路板的所述邊緣區域包括一線路板內側部、一線路板連接部以及一線路板外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件被設置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所述線路板內側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分別位於所述線路板連接部的兩側,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所述線路板內側部、所述線路板連接部和所述線路板外側部的一部分以及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外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61. 6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8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62. 6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9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63. 6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0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連接部的至少一部分。
  64. 6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1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65. 6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2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66. 6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3項所述的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支承主體進一步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晶片內側部的至少一部分。
  67. 67
    一陣列攝像模組,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兩光學鏡頭;以及一模塑感光組件,其中所述模塑感光組件進一步包括:由第一介質形成的至少一支承元件;至少一線路板,其中每個所述線路板分別具有至少一晶片貼裝區域;至少兩感光元件,其中每個所述感光元件分別被貼裝於每個所述線路板的每個所述晶片貼裝區域;至少兩組引線,其中每組所述引線的兩端分別被連接於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晶片連接件和每個所述線路板的線路板連接件;以及由第二介質形成的一模塑基座,其中所述模塑基座包括一模塑主體和具有至少兩光窗,其中在所述模塑主體成型時,所述支承元件保護所述引線、所述線路板和所述感光元件,在所述模塑主體成型後,所述模塑主體至少與每個所述線路板的一部分一體地結合,並且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區域分別對應於所述模塑基座的每個所述光窗,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設置於每個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路徑,以藉由所述光窗為所述光學鏡頭和所述感光元件提供一光線通路。
  68. 6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7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兩驅動器,其中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驅動器,每個所述驅動器分別被組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
  69. 6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7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驅動器和至少一鏡筒,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驅動器和每個所述鏡筒,其中每個所述驅動器和每個所述鏡筒分別位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的不同位置。
  70. 7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7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兩鏡筒,其中每個所述鏡筒分別一體地形成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鏡筒;或者進一步包括至少兩鏡筒,其中至少一個所述鏡筒一體地形成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另外的所述鏡筒被貼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鏡筒;或者所述陣列攝像模組包括貼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的兩個鏡筒,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分別被組裝於每個所述鏡筒。
  71. 7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8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濾光元件,其中每個所述濾光元件分別被組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以使每個所述濾光元件被保持在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和每個所述感光元件之間。
  72. 7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1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具有至少兩內側表面和一外側表面,其中每個所述濾光元件分別被組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每個所述內側表面,每個所述驅動器分別被組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所述外側表面的不同位置。
  73. 7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2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模塑主體的所述內側表面所在的平面低於所述外側表面所在的平面,以形成所述模塑主體的至少一凹槽,其中每個所述濾光元件分別位於每個所述凹槽。
  74. 7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7項至72項中任一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包括一框形的支承主體和具有一通孔,所述支承主體被設置於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感光區域的外部,所述感光元件的所述感光區域對應於所述通孔,其中所述模塑主體包覆所述支承主體的一部分。
  75. 7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4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線路板的邊緣區域的一部分。
  76. 7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4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包覆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的至少一部分。
  77. 7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4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支承主體同時包覆所述線路板的邊緣區域的一部分和所述感光元件的非感光區域的至少一部分。
  78. 7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7項所述的陣列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支持件和至少一濾光元件,其中每個所述濾光元件被組裝於每個所述支持件,每個所述支持件分別被組裝於所述模塑主體的頂表面,以使每個所述濾光元件被保持在每個所述光學鏡頭和每個所述感光元件之間。
  79. 79
    一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一電子設備本體;和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7項至78項中任一所述的一個所述陣列攝像模組,其中所述陣列攝像模組被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以用於獲取圖象。
  80. 80
    一攝像模組,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一線路板;至少一光學鏡頭;至少一保護框;至少一感光晶片,其中所述保護框被凸起地設置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區域的外周側;以及至少一一體封裝支架,其中所述一體封裝支架被設置包裹所述線路板和所述感光晶片的非感光區域,以使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線路板和所述感光晶片結合為一體,其中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路徑,其中所述感光晶片與所述線路板被導通連接。
  81. 8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保護框的內側邊的尺寸大於或者等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區域的尺寸。
  82. 8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1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保護框的外側邊的尺寸小於或者等於所述感光晶片的尺寸。
  83. 8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保護框具有彈性。
  84. 8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膠合層,其中所述膠合層被設置於所述保護框和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區域的外周側之間,以藉由所述膠合層連接所述保護框和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區域的外周側。
  85. 8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一體封裝支架進一步被設置包裹所述保護框的外側面。
  86. 8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至85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鏡頭支撐體,其中所述鏡頭支撐體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鏡頭支撐體。
  87. 8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6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鏡頭支撐體與所述一體封裝支架一體地形成。
  88. 8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6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鏡頭支撐體是一馬達,並且所述馬達與所述線路板被導通連接。
  89. 8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至85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濾光元件,其中所述濾光元件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的頂部,以使所述濾光元件位於所述感光晶片和所述光學鏡頭之間。
  90. 9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6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濾光元件,其中所述濾光元件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的頂部,以使所述濾光元件位於所述感光晶片和所述光學鏡頭之間。
  91. 91
    一攝像模組,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一線路板;至少一光學鏡頭;至少一保護框;至少一感光晶片;至少一濾光元件,其中所述濾光元件被重疊地設置於所述感光晶片,所述保護框被設置於所述濾光元件的外周側;以及至少一一體封裝支架,其中所述一體封裝支架被設置包覆所述濾光元件的外周側和所述線路板,以使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濾光元件、所述感光晶片和所述線路板結合為一體,其中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路徑,所述感光晶片與所述線路板導通連接。
  92. 9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1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保護框的內側邊的尺寸大於或者等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區域的尺寸,以使所述保護框不會遮擋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區域。
  93. 9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2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保護框具有彈性。
  94. 9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3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膠合層,其中所述膠合層被設置於所述保護框和所述濾光元件之間,以藉由所述膠合層連接所述保護框和所述濾光元件的外周側。
  95. 9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1項至94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一體封裝支架進一步被設置包裹所述保護框的外側面。
  96. 9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1項至94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鏡頭支撐體,其中所述鏡頭支撐體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鏡頭支撐體。
  97. 9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5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鏡頭支撐體,其中所述鏡頭支撐體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鏡頭支撐體。
  98. 9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6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鏡頭支撐體與所述一體封裝支架一體地形成。
  99. 99
    一攝像模組,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一線路板;至少一光學鏡頭;至少一阻隔元件;至少一感光晶片,其中所述阻隔元件被凸起地設置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區域的外周側;以及至少一一體封裝支架,其一體地包覆於所述線路板和所述感光晶片的非感光區域,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感光晶片和所述線路板結合為一體,其中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路徑,所述感光晶片與所述線路板導通連接。
  100. 10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9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鏡頭支撐體,其中每個所述鏡頭支撐體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鏡頭支撐體。
  101. 10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0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一體封裝支架一體地延伸以形成所述鏡頭支撐體。
  102. 10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9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馬達,所述馬達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和與所述線路板導通連接,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馬達。
  103. 10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0項至102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濾光元件,所述濾光元件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的頂部。
  104. 10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0項至102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組阻容器件,所述阻容器件分別被貼裝於所述線路板,所述一體封裝支架包裹所述阻容器件。
  105. 10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0項至102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阻隔元件藉由膠水固化形成。
  106. 10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5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形成所述阻隔元件的膠水在固化以後進一步地具有粘性,從而用來粘附所述攝像模組內部的灰塵。
  107. 10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5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由膠水固化形成的所述阻隔元件具有彈性。
  108. 10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5項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一體封裝支架包覆於所述阻隔元件的外周面。
  109. 109
    一攝像模組,其特徵在於,包括:至少一線路板;至少一光學鏡頭;至少一阻隔元件;至少一感光晶片;至少一濾光元件,其中所述濾光元件被重疊於所述感光晶片,其中所述阻隔元件被設置於所述濾光元件的外邊緣;以及一一體封裝支架,其中所述一體封裝支架包裹所述濾光元件的外部區域和所述線路板,以在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成型後,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濾光元件、所述感光晶片和所述線路板一體結合,其中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感光晶片的感光路徑,所述感光晶片與所述線路板導通連接。
  110. 1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9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一鏡頭支撐體,其中所述鏡頭支撐體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鏡頭支撐體。
  111. 1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9項所述的攝像模組,進一步包括至少一馬達,所述馬達被設置於所述一體封裝支架並與所述線路板導通連接,所述光學鏡頭被設置於所述馬達。
  112. 1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9項至111項中任一所述的攝像模組,其中所述濾光元件是紅外截止濾光片或者全透光譜濾光片。
Independent claims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