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545019B

Controlling and tracking access to disseminated information

Abstract

A method for controlling and tracking access to disseminated informationinvolves encrypting data using a key that is maintained in a key repository. A userrequests a message ID and key from the key repository. The kcy repository issues amessage ID and key to the user. The user generates an encrypted message using thekey. The encrypted message is then distributcd with the message ID to one or moreraciPirnts. To read the encrypted message, a particular recipient obtains the key forthe message from the key repository by providing the message ID to the keyrepository. The particular recipient then decrypts the message using the key providedby the key repository. Messages are deleted, in the sense of becoming unusable, bydeleting the corresponding key from the key repository. A log is provided to trackkey repository activity including the issuance of keys and keyrequests from messagerecipients. Λ policy manager is employcd to control which rccipicnts are grantedkeys to rcad messages and which messages are deleted.

TW545019B, drawing sheet 1
Sheet 1 of 31

Term

No projected expiry on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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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claims: 59 independent, 9 dependent

  1. 1
    一種控制及追蹤對一訊息之存取之方法,該訊息係於一網路由一第一節點通訊至一第二節點,該方法包含下列電腦執行之步驟:由第一節點接收一對訊息識別符的請求,該訊息識別符可獨特識別訊息以及用來編碼訊息的鑰;響應該請求產生訊息識別符及鑰;提供訊息識別符及鑰給第一節點來允許訊息以鑰編碼而產生一編碼訊息;接收來自第二節點對鑰的請求;提供鑰給第二節點而允許編碼訊息被解碼以及訊息使用該鑰擷取;以及基於規定的鑰策略標準刪除鑰以防止編碼訊息拷貝被解碼。
  2.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證實第一節點是否被授權獲得鑰。
  3.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其中來自第二節點對鑰的請求規定訊息識別符,以及該方法進一步包含證實第二節點是否被授權接收鑰。
  4.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及儲存資料,該資料指示鑰被提供給第一節點。
  5.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及儲存賞料,該資料指示鑰被提供給第二節點。
  6.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及儲存資料,該資料指示編碼訊息使用鑰於第二節點解碼。
  7.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及儲存資料其指示擷取的資訊被儲存。
  8.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其中規定的鑰策略標準係於第一節點決定。
  9.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其中規定的鑰策略標準係於網路的第三節點決定。
  10.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其中鑰策略標準包括選自由失效日期、主題及節點識別碼組成的組群之標準
  11.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其中儲存的策略標準包括一指令,其指示刪除於規定失效日期以前產生的全部訊息。
  12.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中介資料其規定該訊息的屬性,以及基於規定的鑰策略標準刪除鑰之步驟包括藉施用規定鑰策略標準至中介資料刪除鑰。
  13.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訊息;通訊編碼訊息由第一節點至第二節點;於第二節點,由訊息提取訊息識別符以及基於訊息識別符請求鑰;以及於第二節點接收鑰以及使用該鑰來解碼訊息。
  14.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於鑰被刪除後以及下次第二節點與網路通訊時,指示第二節點使用鑰刪除擷取自編碼訊息的訊息。
  15.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提供位置賞料給第二節點,該位置資料可獨特識別鑰的維持位置
  16. 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二訊息識別符及第二鑰,使用第二鑰編碼編碼訊息而產生一兩次編碼訊息,以及通訊該兩次編碼訊息給網路的第三節點。
  17. 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之方法,其中訊息識別符係涵括於編碼訊息,以及該方法進一步包含於使用第二鑰編碼編碼訊息前,提取訊息識別符,以及於通訊兩次編碼訊息給第三節點之前,附上第一訊息識別符及第二訊息識別符給兩次編碼訊息。
  18. 1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由一兩次編碼訊息提取第二訊息識別符,接收一請求請求兩次編碼訊息之第二鑰,提供兩次編碼訊息之第二鑰,使用第二鑰解碼兩次編碼訊息而回復編碼訊息,由編碼訊息提取第一訊息識別符,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一鑰來解碼編碼訊息,提供第一鑰來允許解碼編碼訊息,以及使用第一鑰解碼編碼訊息而回復該訊息。
  19. 1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由一兩次編碼訊息提取一第一訊息識別符及一第二訊息識別符,接收一請求請求兩次編碼訊息的第一鑰及第二鑰提供第一鑰及第二鑰而允許解碼兩次編碼訊息,使用第二鑰解碼兩次編碼訊息而回復編碼訊息,以及使用第一鑰解碼編碼訊息而回復該訊息。
  20. 2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接收一編碼訊息;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一鑰來允許解碼編碼訊息,使用第一鑰解碼編碼訊息而回復該訊息,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二鑰來編碼該訊息,使用第二鑰再度編碼該訊息而產生一再度編碼的訊息,以及通訊再度編碼訊息至另一節點。
  21. 2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接收及儲存一或多個編碼訊息於第二節點,於第二節點請求、接收及儲存一或多個鑰,其中各鑰關聯儲存於第二節點的編碼訊息之一,將第二節點由網路解除耦合,基於鑰將編碼訊息解碼,重新耦合第二節點至網路,以及響應於此刪除儲存於第二節點之鑰。
  22. 2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指定該鑰作為解除列入機密而產生一解除列入機密鑰,以及將解除列入機密鑰發給任何請求的節點。
  23. 2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一訊息的數位簽章以及儲存數位簽章與訊息關聯,以及提供數位簽章給第二節點而致能第二節點驗證該訊息。
  24. 24
    一種可電腦讀取媒體,攜載一或多順序的一或多個指令用以控制及追蹤於網路上由第一節點通訊至第二節點的訊息的存取動作,該一或多順序的一或多個指令包括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可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下列步驟的指令:接收來自第一節點之一請求請求一可獨特識別訊息之訊息識別符及一鑰可用於編碼訊息;響應該請求,產生訊息識別符及鑰二者;提供訊息識別符及鑰二者至第一節點而允許訊息以鑰編碼來產生編碼訊息;接收來自第二節點對鑰的請求;提供鑰給第二節點而允許編碼訊息被解碼以及使用鑰擷取訊息;以及基於規定的鑰策略標率刪除鑰以防編碼訊息的拷貝被解碼。
  25. 2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該一或多部處理器證實第一節點是否被授權獲得鑰。
  26. 2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來自第二節點對鑰的請求規定訊息識別符以及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其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證實第二節點是否被授權接收鑰。
  27. 2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產生及儲存資料指示鑰被提供給第一節點。
  28. 2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產生及儲存資料指示鑰被提供給第二節點。
  29. 2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產生及儲存資料指示編碼訊息於第二節點使用鑰解碼。
  30. 3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9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產生及儲存資料其指示擷取得的訊息被儲存。
  31. 3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規定的鑰策略標準係於第一節點決定。
  32. 3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規定的鑰策略標準係於網路的第三節點決定。
  33. 3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鑰策略標準包括選自由失效日期、主題及節點識別碼組成的組群之標準。
  34. 3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儲存的策略標準包括一指令刪除於規定的失效日期前產生全部訊息。
  35. 3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產生中介資料其規定訊息的屬性;以及其中基於規定的鑰策略標準刪除鑰之步驟包括經由應用規定的鑰策略標準之中介資料而刪除鑰。
  36. 3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產生訊息;通訊編碼訊息由第一節點至第二節點;於第二節點,提取得自訊息的訊息識別符以及基於訊息識別符請求鑰;以及於第二節點接收鑰且使用該鑰來解碼訊息。
  37. 3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於鑰被刪除以及下次第二節點於網路通訊之後,處理器指令第二節點使用鑰刪除擷取自編碼訊息的訊息。
  38. 3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提供位置資料給第二節點,該位置資料可獨特識別鑰被維持的位置。
  39. 3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二訊息識別符及第二鑰,使用第二鑰編碼編碼訊息而產生一兩次編碼訊息,以及通訊兩次編碼訊息至網路的第三節點。
  40. 4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9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訊息識別符係涵括於編碼訊息,以及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可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於使用第二鑰編碼編碼訊息前,提取訊息識別符,以及於通訊兩次編碼訊息給第三節點之前,附上第一訊息識別符及第二訊息識別符給兩次編碼訊息。
  41. 4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由一兩次編碼訊息提取第二訊息識別符,接收一請求請求兩次編碼訊息之第二鑰,提供兩次編碼訊息之第二鑰,使用第二鑰解碼兩次編碼訊息而回復編碼訊息,由編碼訊息提取第一訊息識別符,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一鑰來解碼編碼訊息,提供第一鑰來允許解碼編碼訊息,以及使用第一鑰解碼編碼訊息而回復該訊息。
  42. 4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由一兩次編碼訊息提取一第一訊息識別符及一第二訊息識別符,接收一請求請求兩次編碼訊息的第一鑰及第二鑰提供第一鑰及第二鑰而允許解碼兩次編碼訊息,使用第二鑰解碼兩次編碼訊息而回復編碼訊息,以及使用第一鑰解碼編碼訊息而回復該訊息。
  43. 4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頂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接收一編碼訊息;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一鑰來允許解碼編碼訊息,使用第一鑰解碼編碼訊息而回復該訊息,接收一請求請求第二鑰來編碼該訊息,使用第二鑰再度編碼該訊息而產生一再度編碼的訊息,以及通訊再度編碼訊息至另一節點。
  44. 4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接收及儲存一或多個編碼訊息於第二節點,於第二節點請求、接收及儲存一或多個鑰,其中各鑰關聯儲存於第二節點的編碼訊息之一,將第二節點由網路解除耦合,基於鑰將編碼訊息解碼,重新耦合第二節點至網路,以及響應於此刪除儲存於第二節點之鑰。
  45. 4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指定該鑰作為解除列入機密而產生一解除列入機密鑰,以及將解除列入機密鑰發給任何請求的節點。
  46. 4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之可電腦讀取媒體,其中可電腦讀取媒體進一步包括指令,該等指令當由一或多部處理器執行時,致使一或多部處理器:產生一訊息的數位簽章以及儲存數位簽章與訊息關聯,以及提供數位簽章給第二節點而致能第二節點驗證該訊息。
  47. 47
    一種控制及追蹤於網路上由第一節點通訊至第二節點之訊息的存取動作之裝置,該裝置包含:一儲存媒體;以及一鑰存庫通訊式耦合至儲存媒體,其中該鑰存庫係配置成由第一節點接收一對訊息識別符的請求,該訊息識別符可獨特識別訊息以及用來編碼訊.息的鑰,響應該請求產生訊息識別符及鑰,提供訊息識別符及鑰給第一節點來允許訊息以鑰編碼而產生一編碼訊息,接收來自第二節點對鑰的請求,提供鑰給第二節點而允許編碼訊息被解碼以及訊息使用該鑰擷取,以及基於規定的鑰策略標準刪除鑰以防止編碼訊息拷貝被解碼。4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證實第一節點是否經授權來獲得得自鑰存庫之鑰
  48. 48
    49.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來自第二節點對鑰的請求規定訊息識別符,以及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可證實第二節點是否經授權來接收鑰。
  49. 49
    50.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可產生及儲存資料,該資料指示鑰係供給第一節點。
  50. 50
    51.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可產生及儲存資料,該資料指示鑰係供給第二節點。
  51. 51
    5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可產生及儲存資料,該資料指示編碼訊息係於第二節點使用鑰解碼。
  52. 52
    5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2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可產生及儲存資料,該資料指示被擷取的訊息經儲存。
  53. 53
    5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規定的鑰策略標準係於第一節點決定。
  54. 54
    5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規定的鑰策略標準係於網路的第三節點決定。
  55. 55
    5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策略標準包括選自由失效日期、主題及節點識別碼組成的組群之標率。
  56. 56
    5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儲存的策略標準包括一指令刪除於規定失效日期前產生的全部訊息。
  57. 57
    5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可產生中介賞料及規定訊息的屬性;以及其中基於規定的鑰策略標準由鑰存庫刪除鑰之步驟包括藉應用規定的鑰策略標準至中介資料而由鑰存庫刪除鑰。
  58. 58
    59.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可儲存訊息識別符及鑰於儲存媒體。
  59. 59
    60.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於鑰被刪除且下次第二節點於鑰存庫通訊後,指令第二節點使用鑰刪除擷取自編碼訊息的訊息。
  60. 60
    61.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提供位置資料給第二節點,該位置資料可獨特識別鑰的維持位置。
  61. 61
    6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頂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指定鑰為解除列入機密而產生一解除列入機密鑰,以及將解除列入機密鑰發給任何請求的節點。
  62. 62
    6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裝置,其中鑰存庫進一步配置成:產生一訊息的數位簽章以及儲存數位簽章關聯該訊息,以及提供數位簽章給第二節點而致能第二節點驗證該訊息。
  63. 63
    64.一種於一網路發送一訊息由一第一節點至一第二節點之方法,該方法包含電腦實施步驟:接收及儲存來自第一節點欲提供給第二節點之訊息;接收來自第二節點對該訊息的請求,其中該請求係響應第二節點由第一節點通知訊息可由第二節點取得而產生;響應來自第二節點對訊息的請求,提供由第二節點存取訊息;以及基於規定的策略標準刪除訊息。
  64. 64
    6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4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接收來自第一節點之授權資料其規定被授權接收訊息的節點,接收來自第二節點之識別賞料其獨特識別第二節點,以及查驗授權資料而證實第二節點被授權接收該訊息
  65. 65
    6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4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產生中介資料其規定訊息屬性,以及基於規定策略標準刪除訊息之步驟包括藉應用規定處理標準至中介資料而刪除訊息。
  66. 66
    6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4項之方法,其中該第一及第二節點係透過網際網路作通訊式耦合,以及訊息可由第二節點利用的通知包括一統一資源定位器(URL)。
  67. 67
    6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4項之方法,其中:該訊息為網際網路電子郵件,網路為網際網路,以及由第一節點供給第二節點的通知規定與該網際網路電子郵件可被擷取的位置關聯的統一資源定位器(URL)。
  68. 68
    69.一種控制及追蹤對一訊息的存取之裝置,該訊息係於網路由第一節點通訊至第二節點,該裝置包含:一儲存媒體;以及鑰管理裝置,通訊式耦合至儲存媒體,其中鑰管理裝置係配置成由第一節點接收一對訊息識別符的請求,該訊息識別符可獨特識別訊息以及用來編碼訊息的鑰,響應該請求產生訊息識別符及鑰,提供訊息識別符及鑰給第一節點來允許訊息以鑰編碼而產生一編碼訊息,接收來自第二節點對鑰的請求,提供鑰給第二節點而允許編碼訊息被解碼以及訊息使用該鑰擷取,以及基於規定的鑰策略標準刪除鑰以防止編碼訊息拷貝被解碼。
Independent claims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