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501356B

Recording device, data reproduction device and data distribution device using such recording device and data reproduction device

Abstract

The memory card (110) is equipped with: a memory (1415) for storing encrypted content data; a copyright holding section (1440) for storing at least a part of the copyright information distributed by the distribution system; using distribution The multiple public authentication keys KPma, KPmb common in the system, and the multiple authentication data holding part (1400.1, 1400.2) used to hold the multiple authentication data respectively; according to the external requirements of the memory card (110), it is used to transfer the multiple The data of the authentication data holding unit is selectively output to the switch (SW2) outside the recording device.

TW501356B, drawing sheet 1
Sheet 1 of 11

Term

No projected expiry on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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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day

15 claims: 14 independent, 1 dependent

  1. 1
    一種記錄裝置,用以儲存可再生密碼化內容資料之版權資訊之記錄裝置(110,114),該裝置係具備有:用以儲存至少一部份之前述版權資訊之第1記憶機構(1440);藉由複數個公開認證鍵,用以分別保持可認證之複數認證資料之複數認證資料保持機構(1400.1,1400.2);依照前述記錄裝置外部之要求,用以將來自前述複數之認證資料保持機構之前述認證資料,選擇性地輸出於前述記錄裝置之外部之第1選擇機構(SW2)。
  2.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記錄裝置,其中,前述複數之認證資料,可利用前述複數個公開認證鍵,對於對應前述記錄裝置種類之第1公開密碼鍵進行認證之資料。
  3.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之記錄裝置,其中,前述記錄裝置具備:與前述第1公開密碼化鍵為非對稱鍵,同時保持用以將藉由前述第1公開密碼鍵密碼化之資料解碼之第1秘密解碼鍵之第1鍵保持機構(1402);利用前述第1公開密碼鍵接收密碼化資料,以前述第1秘密解碼鍵解碼之第1解碼機構(1404)。
  4.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記錄裝置,其中,前述記錄裝置具備:對於前述記錄裝置保持預先設定之第2公開密碼鍵之第2鍵保持機構(1416):與前述第2公開密碼鍵為非對稱鍵,同時,保持用以將藉由前述第2公開密碼鍵密碼化之資料解碼之第2秘密解碼鍵之第3鍵保持機構(1421);利用前述第2公開密碼鍵接收密碼化之前述版權資訊,利用前述第2秘密解碼鍵解碼之第2解碼機構(1422)。
  5.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之記錄裝置,其中,至少將前述第1記憶機構、前述複數認證資料保持機構、前述選擇機構、第1鍵保持機構、第1密碼化機構、第2鍵保持機構、第1解碼機構,裝設於用以使自外部之存取不可能之保護領域(TRM)內。
  6.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之記錄裝置,其中,前述記錄裝置具備:在前述版權資訊中,將用以解碼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之內容解碼鍵密碼化並加以儲存之第2記憶機構;為前述各記錄裝置所固有,在共通鍵方式中至少保持一個對稱型之秘密固有鍵之第4鍵保持部1450);接收前述第2解碼機構之輸出,以前述秘密固有鍵密碼化之第1密碼化機構(1452);而前述第2記憶機構,係利用前述第1密碼化機構儲存密碼化之前述內容解碼鍵,並具備有利用前述秘密固有鍵將儲存於前述第2記憶機構之前述內容解碼鍵加以解碼之第3解碼機構(1454)。
  7. 7
    如申請專利第1項之記錄裝置,其中,前述第1記憶機構為半導體記憶體,前述記錄裝置為記憶卡。
  8. 8
    如申請專利第1項之記錄裝置,其中,前述記錄裝置具備:用以儲存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之第3記憶機構(1415)。
  9.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記錄裝置,其中,前述記錄裝置具備:保持用以解碼認證由其他裝置所輸入之認證資料之前期複數認證公開鍵的複數認證鍵保持機構(1414.1,1414.2);由前述複數之認證鍵保持機構中選擇並輸出其中一個前述公開認證鍵之第2選擇機構(1148);利用由前述第2選擇機構所輸入之前述公開認證鍵,將由前述其他之裝置所輸出之認證資料解碼之認證資科解碼機構(1408);根據由前述其他裝置所輸入之認證資料及前述認證資料解碼機構之解碼結果的其中至少一方,決定是否對前述之其他裝置輸出版權資訊,以進行前述版權資訊之輸出控制的控制機構(1420)。
  10. 10
    一種資料再生裝置,係用以解碼密碼化內容資料並進行內容資料的再生之資料再生裝置(100),該裝置係具備:保持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及用以解碼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之內容解碼鍵,將前述內容解碼鍵在密碼化的狀態下輸出,同時,又可裝卸於前述資料再生裝置之資料儲存部(110);接收來自前述資料儲存部之輸出,用以再生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之資料再生部;其中前述資料再生部包括有:根據來自前述資料儲存部之前述密碼化內容解碼鍵,藉由以第1解碼鍵進行之解碼處理,抽出前述內容解碼鍵之第1解碼處理機構(1510);接收由前述資料儲存部所讀出之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利用輸出前述之第1解碼處理機構加以解碼,並抽出內容資料之第2解碼處理機構(1516);利用複數個公開認證鍵,分別對可認證之複數認證資料加以保持,並可輸出至前述資料儲存部之複數認證資料保持機構(1500.1,1500.2);依照前述資料再生部外部之要求,用以將來自前述複數之認證資料保持之資料選擇性地輸出至前述資料再生部之外部之選擇機構(SW1);而前述資料儲存部包含:根據來自前述選擇機構之前述認證資料進行認證處理,再根據認證之結果決定是否將前述密碼化內容解碼鍵輸出至前述資料再生部,以進行前述密碼化內容解碼鍵之輸出控制之控制機構(1420)。
  11.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之再生裝置,其中,前述資料儲存部為可裝卸於前述資料再生部之記憶卡。
  12. 12
    一種資料再生裝置,係裝配有記錄裝置,而該記錄裝置儲存用以解碼並再生密碼化內容資料及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所需之內容解碼鍵,該資料再生裝置係藉由前述內容解碼鍵用以將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進行解碼再生之資料再生裝置(100),其中具備:根據來自前述記錄裝置之前述內容解碼鍵,藉由以第1解碼鍵進行解碼,以抽出前述內容解碼鍵之第1解碼處理機構(1510),接收由前述記錄裝置所讀出之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利用輸出前述第1解碼處理機構加以解碼,並抽出內容資料之第2解碼處理機構(1516);利用保持於前述記錄裝置之複數認證鍵,分別將可認證之複數認證資料加以保持,並可輸出至前述記錄裝置之複數認證資料保持機構(1500.1,1500.2),用以將前述複數認證資料中其中一個選擇性地輸出於前述記錄裝置之選擇機構(SW1)。
  13. 13
    一種資料分送系統,用以分送可再生至少密碼化內容資料之版權資訊之資料分送系統,其具備有接收所分送之前述版權資訊之受訊終端機(100),其中前述受訊終端機包括有:保持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及用以解碼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之內容解碼鍵,將前述內容解碼建在密碼化的狀態下輸出,同時,又可裝卸於前述受訊終端機之資料儲存部(110,114),而前述資料儲存部係具備:用以儲存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之第1記憶機構(1415);用以儲存利用前述分送系統所分送之的版權資訊之至少一部分之第2記憶機構(1440);利用前述分送系統中複數個前述公開認證鍵,將可認證之複數認證資料分別保持之複數第1認證資料保持機構(1400.1,1400.2);依照前述資料儲存部之外部要求,用以將來自前述複數第1認證資料保持機構之認證資料,選擇性地輸出至前述資料儲存部之外部之第1選擇機構(SW2);此外,該資料分送系統尚具備用以分送前述版權資訊之伺服器(10),而前述伺服器具備有:根據來自前述資料儲存部之前述認證資料進行認證處理,認證為有效時,用以進行前述版權資訊之分送之第1控制機構(315)。
  14.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3項之資料分送系統,其中,前述受訊終端機包括有解碼來自前述資料儲存部之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並進行內容資料之再生之資料再生部,而前述資料再生部具備有:根據來自前述資料儲存部之前述密碼化內容解碼鍵,藉由以第1解碼鍵進行解碼,以抽出前述內容解碼鍵之第1解碼處理機構(1510);接收由前述資料儲存部所讀出之前述密碼化內容資料,利用輸出前述之第1解碼處理機構加以解碼,並抽出內容資料之第2解碼處理機構(1516);利用前述分送系統中共通之複數公開認證鍵,分別將可認證之複數認證資料加以保持,同時可輸出至前述資料儲存部之複數第2認證資料保持機構(1500.1,1500.2);而前述資料儲存部尚包含,依照來自前述第2選擇機構之前述認證資料進行認證處理之第2控制機構(1106)。
  15.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3項之資料分送系統,其中,前述資料儲存部為可裝卸於前述資料再生部之記憶卡。
Independent claims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