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375522B

Devices for percutaneous surgery under direct visualization and through an elongated cannula

Abstract

Devices and methods for performing percutaneous surgery under direct visualization and through a single cannula are shown. A device (10) includes an elongated cannula (20) having a first inner diameter (DI) and an outer diameter (DO) sized for percutaneous introduction. The cannula (20) defines a working channel (25) between its ends (21, 22) which has a second diameter (D2) equal to the diameter (DI) of the cannula sized for receiving a tool therethrough. An elongated viewing element (50) is engageable to the cannula (20) adjacent the working channel (25), preferably by a fixture (30, 170). The fixture (30, 170) includes a housing/body (31, 171) attachable to the proximal end (22) of the cannula (20). The housing (31) defines an optics bore (60, 180) to support a viewing element (50) for translation and rotation relative to the cannula (20) so that the longitudinal axis of the optics bore (60, 180) will translate parallel to and rotate about the longitudinal axis of the working channel (25). Methods are also provided for performing surgeries percutaneously with direct visualization and without the requirement for a fluid-maintained workspace.

TW375522B, drawing sheet 1
Sheet 1 of 17

T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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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claims: 121 independent, 1 dependent

  1. 1
    一種用於經皮脊椎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第一內部尺寸及外部尺寸,其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該套管又包含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該套管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其大小可容納工具通過其中;一檢視元件,其具有可聯結至檢視裝置之第一端,及一透鏡設置於對側之第二端;及一殼體,裝設於套管近端上,該殼體界定一工作通道貫穿其中且與該工作通道相通,並包含一C形夾用以可活動式地齧合該檢視元件,以支撐該檢視元件與設置毗鄰該套管之遠工作端之透鏡。
  2.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裝置,其中該工作通道界定一第二內部尺寸,其大小可同時容納複數個工具通過其中。
  3.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之裝置,其中該工作通道開口大小為大體對應於該工作通道之第二尺寸而可容納該複數個工具通過其中;該C形夾界定一光學元件搪孔,其毗鄰於該工作通道開口。
  4.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裝置,其中該檢視元件包含一影像傳輸通道,其延伸於該第一端及該透鏡之間。
  5.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之裝置,其中該檢視元件為一光纖電纜,其具有照明纖維及影像傳輸纖維。
  6.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裝置,其中該套管係為圓柱形而該第一尺寸係為一內徑。
  7. 7
    一種用於經皮脊椎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具有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該套管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該工作通道具有一內部尺寸,其大小可容納一工具通過其中;一檢視裝置,其具有可聯結至檢視裝置之第一端、及一第二端,其包含一可設置毗鄰該套管工作端之透鏡;及一夾具,其係可活動式地支撐毗鄰於該套管之近端,及界定一具有縱軸之光學元件搪孔,該光學元件搪孔其大小可活動式地容納該檢視裝置通過其中,而該夾具支撐該檢視裝置供於該光學元件搪孔內延該搪孔之縱軸運動,以相對於該套管之遠工作端伸縮該透鏡;及數個彈性環,設置於該夾具與該套管間。
  8.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之裝置,其中該檢視元件包含一影像傳輸通道,其延伸於該透鏡與該第一端之間。
  9.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之裝置,其中該透鏡界定一光軸,該光軸相對於該光學元件搪孔之縱軸偏位一夾角。
  10.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之裝置,其中該檢視元件為一光纖電纜,其具有照明纖維及影像傳輸纖維。
  11.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包括:一個殼體,其係搭接至套管近端,該殼體界定一工作通道開口貫穿其中且與工作通道連通,該工作通道開口大小為大體對應於該工作通道之內部尺寸而可容納一工具通過其中;該殼體又界定一光學元件搪孔,其係毗鄰該工作通道開口。
  12.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之構型係可支撐該檢視裝置,以於該光學元件搪孔中以該搪孔之縱軸為中心旋轉。
  13.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2項之裝置,其中該透鏡界定一光軸,該光軸相對於該光學元件搪孔之縱軸偏位一夾角。
  14. 14
    一種用於經皮脊椎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該套管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該工作通道具有第一縱軸和內部尺寸其大小可容納一工具通過其中;及一個夾具,其係安裝於該套管近端,該夾具包含一個殼體,其界定一個工作通道開口貫穿其中且與該套管之工作通道連通,及一個光學元件搪孔,其係供容納一檢視裝置通過其中且與該工作通道連通,該光學元件搪孔具有大體平行於該第一縱軸之第二縱軸,該殼體可相對於該套管旋轉,使該光學元件搪孔之第二縱軸以該工作通道之第一縱軸為軸旋轉。
  15.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4項之裝置,其又包括一檢視裝置設置於光學元件搪孔內部,該檢視裝置具有可聯結至檢視裝置之第一端,和第二端其包含一個設置毗鄰該細長套管工作端之透鏡。
  16. 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4項之裝置,其中:該套管具有一外部尺寸;及該殼體界定一接受器搪孔,其內部尺寸略大於該套管之外部尺寸,其中該套管近端係容納於該接受器搪孔內,使殼體可以該套管近端為軸旋轉。
  17. 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之裝置,其中該殼體又包含一與工作通道開口連續之上搪孔,且與該接受器搪孔連通,該光學元件搪孔係設置於該殼體之上搪孔內部。
  18. 1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之裝置,其中該殼體又界定多道溝槽於該接受器搪孔內部。
  19. 1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之裝置,其又包括密封件設置於各該多道溝槽內,該密封件係設置於介於該殼體與該套管之外部尺寸間。
  20. 2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4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元件搪孔係由C形夾界定。
  21. 2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0項之裝置,其中該C形夾係由彈性材料形成,及由該夾界定之該光學元件搪孔具有內部尺寸略小於該檢視裝置之外部尺寸,故當該檢視裝置設置於該光學元件搪孔內部時,該檢視裝置可彈性偏折該C形夾。
  22. 2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4項之裝置,其中該工作通道開口之尺寸大體等於該工作通道之內部尺寸。
  23. 2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4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包含齧合裝置,當夾具安裝於該套管之近端時,該齧合裝置係設置於介於該殼體與該套管間,該齧合裝置係用以提供介於該殼體與該套管間之夾緊齧合。
  24. 2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3項之裝置,其中該齧合裝置包含多個彈性環設置介於該殼體與該套管間。
  25. 25
    一種於界定工作通道並具有一外徑之套管內部支撐檢視裝置用之裝置,包括:一個夾具,其係可活動式地安裝於套管之一端,該夾具包含一個殼體,其界定一個工作通道開口,其係設置成當該夾具安裝於套管時與工作通道連通,該工作通道開口的大小可容納複數個工具通過其中,及該殼體又界定一個光學元件搪孔,用以容納檢視裝置通過其中,且設置成當該夾具安裝於套管時,容納於該光學元件搪孔內部之檢視裝置將延伸入套管之工作通道,該殼體又界定一接受器搪孔,其具有內徑略大於套管之外徑,故該殼體可以套管為軸旋轉;及數個O形環,其大小為當該夾具安裝於套管時,其可設置介於該殼體之接受器搪孔與該套管之外徑間。
  26. 2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5項之裝置,其中該套管界定一第一縱軸,其中該光學元件搪孔界定一第二縱軸,當該夾具安裝於套管時,該第二縱軸大體平行第一縱軸,該殼體可相對於套管旋轉,使光學元件搪孔之第二縱軸可以套管之第一縱軸為軸旋轉。
  27. 2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5項之裝置,其中該殼體又包含一與該工作通道開口連續之上搪孔,且與該接受器搪孔連通,該光學元件搪孔係設置於該殼體之上搪孔內部。
  28. 2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7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元件搪孔係由C形夾界定。
  29. 2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8項之裝置,其中該C形夾係由彈性材料形成,及由該夾界定之光學元件搪孔具有內部尺寸略小於檢視裝置之外部尺寸,故當檢視裝置設置於該光學元件搪孔內部時,檢視裝置可彈性偏折該C形夾。
  30. 3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5項之裝置,其中該殼體又界定多道溝槽於接受器搪孔內部,其大小可容納該數個O形環於其中。
  31. 31
    一種用於經皮脊椎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一縱軸,界定一介於其兩端間之長度,及一外部尺寸,其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該套管界定一介於該套管兩端間之工作通道;一檢視元件,其大小可供引進該套管內;及一支架,連接至該檢視元件,裝設於該套管之一端,以允許該檢視元件相關於該套管定位在相對於該套管縱軸之選定弧形位置。
  32. 3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1項之裝置,其中:該套管具有一可設置於病人體內之遠端及一相對近端;及該支架包含一夾具,其係可活動式地裝設至該套管之近端,該夾具界定一光學元件搪孔,其大小可容納該檢視元件之至少一部份通過其中。
  33. 3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2項之裝置,其中:該檢視元件係為細長形,其具有一透鏡位於遠端、及一相對近端;及該細長檢視元件係為可滑動地設置於該光學元件搪孔內,以相對於該套管之遠端伸縮該透鏡。
  34. 3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2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之構形為可齧合該套管之近端,以支撐該檢視元件相對於該套管之縱軸旋轉。
  35. 35
    一種用於經皮脊椎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一內部尺寸及一外部尺寸,其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該套管又包含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並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用以容納至少一工具通過其中;一檢視元件,其具有可聯結至檢視裝置之第一端,及一透鏡設置於對側之第二端;及一裝置,用以可活動式地支撐該檢視元件於該工作通道內部,當至少一工具延伸通過該工作通道時,其可允許位於該工作端之該透鏡移動,而不會使該至少一工具移動。
  36. 3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5項之裝置,其中該用以可活動式支撐之裝置包含一夾具,其設置毗鄰於該套管之近端,並界定一工作通道開口與該工作通道相通,且其大小可容納至少一工作通過其中。
  37. 3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6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係為可轉動地裝設至該套管,以允許該檢視元件之弧形移動。
  38. 38
    一種用於經由具有內部筒形面的套管進行經皮手術之組織牽引器,該牽引器包括:一工作梢端,其構型可於經由組織操控牽引器時可無創傷地異位組織;及一本體,其具有一近側第一端和一遠側第二端,該第二端係與工具梢端整合一體,該本體具有一凸面,其構型係於組織牽引器設置於套管內部時可服貼吻合套管的內部筒形面;該本體之尺寸可於套管內部旋轉,並具有由第一端至第二端的長度夠長,故當本體位於套管內部時,第一端和工作梢端可位於套管外側。
  39. 3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8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工作梢端具有一圓鈍彎曲端。
  40. 4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8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本體包含一彎板,其係界定該凸面,和一對側凹面。
  41. 4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0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彎板包含大體平行本體長度的兩相對緣延伸,該彎板介於兩相對緣間對的弧至少200度。
  42. 4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1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彎板介於兩相對緣間對的弧約270度。
  43. 4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8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本體包含:一第一板部,其係界定第一凸面和相對的第一凹面,及其包含第一兩相對緣大體平行該本體長度延伸,該第一板部對著介於第一兩相對緣間的第一弧;及一第二板部,其係與第一板部整合一體,且係設置於介於第一板部與工作梢端間,該第二板部係界定第二凸面和相對的第二凹面,及其包含第二兩相對緣大體平行該本體長度延伸,該第二板部對著介於第二兩相對緣間的第二弧,且係與第一弧不同。
  44. 4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3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第一弧對的角度小於180度,而第二弧對的角度大於180度。
  45. 4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4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第一弧對的角度約為90度,而第二弧對的角度約為270度。
  46. 4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3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第二弧對的角度沿該本體長度朝向工作梢端減小。
  47. 4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6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第二弧對的角度由毗鄰第一板部之約200度減至毗鄰工作梢端之小於10度。
  48. 4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7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第一弧對的角度約為200度。
  49. 4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8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本體凸面之直徑係大於套管內部筒形面直徑,該本體可彈性變形而插入套管內部,而該凸面係與套管內部筒形面接觸。
  50. 5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8項之組織牽引器,其又包括一根搭接至本體近側第一端之臂,該臂具有一個抓握面俾便操控該組織牽引器。
  51. 5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0項之組織牽引器,其中該臂係大體垂直本體長度。
  52. 52
    一種組織擴張器,包括:一套筒,其具有一推拔工作端和一對端,該工作端的構型係可異位組織;及一抓握部位於套筒之毗鄰對端的外表面上,該抓握住係界定多個周邊溝槽,溝槽的構型係可供人工抓握該擴張器而於組織內部操控該擴張器。
  53. 53
    一種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某種長度,並界定一橫過該長度之第一區於該套管中,及其外部尺寸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該套管又包含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該套管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其具有第二區大小可供容納手術工具通過其中;一檢視元件,其包含一透鏡位於其遠端;及一夾具,其支撐該檢視元件毗鄰於該工作通道,而該透鏡設置毗鄰於該套管之工作端,藉此該第二區大體上等於該第一區。
  54. 5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3項之裝置,其中該第二區的大小係可同時容納多個手術工具通過其中。
  55. 5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3項之裝置,其中該檢視元件具有一近端毗鄰套管近端,及包含一影像傳輸通道,其係由該透鏡至少延伸至該近端。
  56. 5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5項之裝置,其中該檢視元件包含一光纖電纜,其具有照明纖維和影像傳輸纖維設置於該影像傳輸通道內。
  57. 5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3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包含活動式安裝該夾具至套管而毗鄰套管近端之裝置。
  58. 5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7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含支撐該檢視元件於工作通道內部之裝置。
  59. 5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3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包含:一本體,其具有齧合檢視元件之裝置;及夾緊本體於套管上而支撐夾具於套管上之裝置。
  60. 60
    一種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某種長度,並界定一橫過該長度之第一區於該套管中,及其外部尺寸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該套管又包含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該套管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其具有第二區大體等於第一區,而其大小可供容納手術工具通過其中;一檢視元件,其包含一透鏡位於其遠端;一夾具,其係支撐檢視元件相對於套管,而透鏡位置毗鄰套管的工作端,該夾具包含:一本體,其具有齧合該檢視元件之裝置;一環,其係搭接至該本體,該環之尺寸可大體套住該套管;及壓迫該環套住該套管之裝置,使環抓緊套管而支撐夾具於其上。
  61. 6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0項之裝置,其中該夾緊裝置包含:一對毗鄰自由端;一對兩相對臂而由對應自由端延伸出,該臂界定一長槽延伸介於其間,並延伸介於兩自由端間;及一機制,其係聯結至該成對臂並可操作而使二臂彼此壓迫。
  62. 6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1項之裝置,其中該機制包含:一桶凸輪,其設置於毗鄰成對臂之一,該桶凸輪具有凸輪面,其附有至少一傾斜斜坡面向遠離該成對臂之一之方向;支撐桶凸輪相對於該成對臂之裝置,俾使桶凸輪朝向成對臂平移;一桿臂,其包含至少一突件面對該桶凸輪的凸輪面;及旋轉式支撐該桿臂相對於桶凸輪之裝置,該裝置附有至少一突件呈大體連續接觸該桶凸輪的凸輪面;因而該桿臂相對於桶凸輪旋轉可使突件沿斜坡滑動,而將桶凸輪推向成對臂及將成對臂彼此推擠。
  63. 6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2項之裝置,其中該機制又包含:一螺紋搪孔於該成對臂之一臂而遠離桶凸輪;多個軸承搪孔界定於成對臂之另一臂、桶凸輪、和桿臂,該等軸承搪孔彼此排齊且與螺紋搪孔同軸;及一肩螺絲,其具有一匹配螺紋搪孔的螺紋柄,一延伸通過軸承搪孔的無螺紋軸承柄,和一大於軸承搪孔的頭,其係供當螺紋柄齧合螺紋搪孔時齧合該桿臂。
  64. 6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3項之裝置,其中:該桶凸輪具有一表面,其係與設置毗鄰成對臂之另一臂的傾斜斜坡相向;及成對臂之另一臂包含一內隙,其吻合桶凸輪之表面並容納該表面。
  65. 6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2項之裝置,其中該桶凸輪之凸輪面包含一內隙位於傾斜斜坡之一端,該內隙的尺寸可容納桿臂之突件於其中。
  66. 6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2項之裝置,其中該至少一傾斜斜坡係為拱形。
  67. 6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6項之裝置,其中:該拱形傾斜斜坡對角約90度;因此,當突件由斜坡一端移行至另一端時,桿臂旋轉90度。
  68. 6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7項之裝置,其中該旋轉式支撐桿臂之裝置係支撐該桿臂由桿臂大體平行套管長度的第一位置、旋轉至桿臂大體垂直套管長度的第二位置時旋轉通過90度。
  69. 6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2項之裝置,其中:該桶凸輪之凸輪面包含兩傾斜斜坡;及該桿臂包含兩突件接觸個別對應傾斜斜坡。
  70. 7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2項之裝置,其中該至少一突件包含一圓化梢端,其係供滑動式接觸至少一傾斜斜坡。
  71. 7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1項之裝置,其中該壓迫環之裝置又包含一界定於本體的長槽,且係與界定介於環兩端自由端間的長槽連續。
  72. 72
    一種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某種長度,並界定一橫過該長度之第一區於該套管中,其外部尺寸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該套管又包含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該套管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其具有第二區大體等於第一區,而其大小可供容納一手術工具通過其中;一檢視元件,其包含一透鏡位於其遠端,該檢視元件包含:一近端毗鄰套管近端;一影像傳輸通道,其係由該透鏡至少延伸至該近端;一光學元件套管,其載有該影像傳輸通道,並具有一注洗/抽取通道延伸通過;及一夾具,其支撐該檢視元件相對於該套管,而該透鏡設置毗鄰於該套管之工作端,該夾具具有一本體,其界定一注洗/抽取口,當該檢視元件被該夾具支撐時,該注洗/抽取口與該注洗/抽取通道連通,該口可聯結至注洗流體或抽取真空源。
  73. 73
    一種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某種長度,並界定一橫過該長度之第一區於該套管中,其外部尺寸大小可供經皮引進病人體內,該套管又包含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該套管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其具有第二區大體等於第一區,而其大小可供容納一手術工具通過其中;一檢視元件包含:一透鏡位於其遠端,一光學元件套管,其具有一近端固定至該夾具、及一遠端支撐該透鏡;及一夾具,其支撐該檢視元件相對於該套管,而該透鏡設置毗鄰該套管之工作端,該夾具包含一環,其係滑動式安裝供沿套管平移及以套管為軸旋轉,藉此,該透鏡相對於該套管遠端的位置可藉該環相對於該套管運動而改變。
  74. 7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3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元件套管長度大於該細長套管長度。
  75. 7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3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元件套管支撐該透鏡而使該透鏡具有一根光軸,光軸之取向相對於該光學元件套管縱軸夾角。
  76. 7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5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元件套管係固定至該夾具,使該光軸朝向該套管的工作通道夾角。
  77. 7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3項之裝置,其中該套管為筒形而該第一區為圓形。
  78. 78
    一種支持檢視元件供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大小可供經皮引進體內,具有一縱軸、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並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該工作通道界定一內部區域垂直於該縱軸,且其大小可容納一手術工具通過其中;及一夾具,其係可活動式安裝至該套管,並界定一光學元件搪孔鄰近於該工作通道,用以容納該檢視元件之一部分於其內部,該夾具包括用以支撐檢視元件之裝置,供相對於該套管沿一行平於該縱軸之軸移動。
  79. 7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8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包含:一本體,其界定該光學元件搪孔;及一環,其係連接至該本體,該環之尺寸可大體套住該套之該近端。
  80. 8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9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又包含供壓迫該環套住該套管之裝置,藉此該環抓緊該套管而支撐該夾具於其上。
  81. 81
    一種支撐檢視元件供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大小可供經皮引進體內,具有一第一縱軸、一遠工作端及一相對近端,並界定一介於兩端間之工作通道,該工作通道界定一內部區域垂直於該縱軸,且其大小可容納一手術工具通過其中;及一夾具,其係可活動式安裝至該套管鄰近於該工作通道,並界定一光學元件搪孔用以容納檢視元件之一部份於其內部,該光學元件搪孔具有一第二縱軸,該夾具包含用以支撐檢視元件之裝置供相對於該套管旋轉,以使該光學元件搪孔之第二縱軸繞該第一縱軸旋轉。
  82. 8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1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包括:一本體,其界定該光學元件搪孔;及一環,其係連接至該本體,該環之尺寸可大體套住該套管之近端。
  83. 8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2項之裝置,其中該夾具又包含選擇性地壓迫該環套住該套管之裝置,藉此該環抓緊套管而支持夾具於其上。
  84. 84
    一種支撐檢視元件供用於脊椎之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沿著縱軸由遠工作端至相對近端的長度,該長度之第一部分之尺寸可供引進病人體內毗鄰脊椎處,而其長度短於由脊椎椎骨板至病人皮膚的距離;及該長度之第二部分位在病人體外,且約為第一部分長度之四分之一;及一夾具支撐該檢視元件,且具有可供安裝該夾具於套管之第二部分之裝置。
  85. 85
    一種供經皮手術用之裝置,包括:一細長裝置,其係供於手術部位界定一條工作通道,該細長裝置具有界定外部尺寸的外表面;一檢視元件,其可聯結至一檢視裝置,及於其遠端包含一透鏡;及一夾具,其係支撐檢視元件相對於細長裝置,而該透鏡設置於毗鄰由該細長裝置界定的工作通道。
  86. 86
    一種製造細長套管之方法,該套管用於經皮手術中在病人脊椎上支撐一檢視裝置,該方法包含步驟:(a)量測由脊椎椎骨板至病人皮膚的距離;(b)決定套管長度之第一部份,小於步驟(a)中所量測之距離,該第一部份供引進病人體內;(c)決定該長度之第二部份,約為該第一部份長度之四分之一,該第二部份位於病人體外;(d)提供具有依據步驟(b)與(c)決定之長度之細長套管;及(e)提供一供支撐檢視元件之夾具、及用以將該夾具安裝至該套管之第二部份之裝置。
  87. 87
    一種支撐檢視元件供用於脊椎之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沿著縱軸由遠工作端至相對近端的長度,該長度之第一部份毗鄰該遠工作端,其尺寸可供引進病人體內毗鄰脊椎處,而其長度短於椎骨與病人皮膚間的距離,及該長度之第二部份位在病人體外;一夾具,具支撐檢視元件,並具有供可活動式沿該套管第二部份將該夾具安裝於套管上,該夾具包含一本體,其界定一止緣用以與該套管之近端毗連齧合。
  88. 8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7項之裝置,其中該止緣及該供可活動式安裝該夾具之裝置界定一移動距離,允許檢視元件相對於該遠工作端伸縮。
  89. 8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8項之裝置,其中該移動距離約為15毫米。
  90. 90
    一種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含:一套管,其界定一工作通道;一檢視元件;一夾具,用以支撐該檢視元件於該套管上,包含:一本體,其界定一光學元件搪孔用以支撐該檢視元件之一部份;一環,其係連接至該本體,該環之尺寸可大體套住該套管,該環包括:一對毗鄰自由端;一對相對臂,其由對應之一自由端延伸出,並界定一長槽介於其間;及一機制,其係連結至該臂並可操作而使二臂彼此壓迫。
  91. 9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0項之裝置,其中該本體又界定一第二長槽與介於該臂間之長槽連續。
  92. 9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0項之裝置,其中該環界定一夾緊面用以齧合該套管。
  93. 9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0項之裝置,其中:該本體包含一支撐柱,其延伸介於該本體與該環之間,該支撐柱係構形為可停駐於套管外側;及該本體係構形為當該夾具被支撐於該套管上時,該光學元件搪孔係與該套管工作通道之一部份對齊。
  94. 9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3項之裝置,其中該本體又界定一注洗/抽取口,其係與該工作通道連通。
  95. 9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4項之裝置,其中該本體又界定一照明孔,其係與該工作通道連通。
  96. 96
    一種用於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套管,其界定一工作通過其中;一環,其尺寸係可大體套住該套管,該環包括一對毗鄰自由端及一對相對臂由對應之一自由端延伸出,該相對臂界定一長槽延伸介於該自由端之間;及一機制,其係連結至該臂並可操作而使二臂彼此壓迫。
  97. 9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6項之裝置,其中該機制包含:一桶凸輪,其設置於毗鄰成對臂之一,該桶凸輪具有凸輪面,其附有至少一傾斜斜坡面向遠離該成對臂之一之方向;一桿臂,其包含至少一突件面對該桶凸輪之凸輪面,其中該桿臂係被旋轉式支撐相對於該桶凸輪,而該至少一突件大體呈連續接觸該桶凸輪之凸輪面;藉此該桿臂相對於桶凸輪旋轉可使該突件沿該斜坡滑動,而將桶凸輪推向成對臂而將成對臂彼此推擠。
  98. 9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7項之裝置,其中:該桶凸輪具有一表面與該傾斜斜坡相向;及該成對臂之一包含一內隙,其吻合桶凸輪之表面並容納該表面。
  99. 9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7項之裝置,其中該桶凸輪之凸輪表面包含一內隙位於該傾斜斜坡之一端,該內隙之尺寸可容納桿臂之突件於其中。
  100. 10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7項之裝置,其中該至少一傾斜斜坡係為拱形。
  101. 10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0項之裝置,其中:該拱形傾斜斜坡對角約90度;藉此,當突件由該斜坡之一端移行至另一端時,桿臂旋轉90度。
  102. 10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1項之裝置,其中該桿臂係可由桿臂大體平行套管長度之第一位置、旋轉至桿臂大體垂直套管長度之第二位置。
  103. 10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7項之裝置,其中該環係齧合至一本體,其界定一光學元件搪孔,供支撐一檢視元件。
  104. 10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3項之裝置,其中:該本體包含一支撐柱,其係延伸介於該本體與該環之間,該本體係構形為可停駐於套管外側;及該本體係構形為當該夾箝係齧合於套管時,該光學元件搪孔與工作通道之一部份對齊。
  105. 105
    一種支撐檢視元件於界定工作通道的套管內部用之夾具,包括:一本體,其界定一光學元件套管,其係供支撐部分檢視元件;一環搭接至該本體,該環的尺寸可大體套住該套管;及壓迫該環牴住套管之裝置,因而該環可夾緊套管而支撐夾具於其上。
  106. 10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之夾具,其中:該本體包含一支撐柱延伸介於本體與環間,及其構型成可停駐於套管外側;及該本體之構型使得當夾具支撐套管上時,光學元件搪孔係排齊套管的部分工作通道。
  107. 10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0項之夾具,其中該壓迫該環之裝置包含:一對毗鄰自由端;一對兩相對臂而由對應自由端延伸出,該臂界定一長槽延伸介於其間,並延伸介於兩自由端間;及一機制,其係聯結至該成對臂並操作而使二臂彼此壓迫。
  108. 10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2項之夾具,其中該機制包含:一桶凸輪,其設置於毗鄰成對臂之一,該桶凸輪具有凸輪面,其附有至少一傾斜斜坡面向遠離該成對臂之一之方向;支撐桶凸輪相對於該成對臂之裝置,俾使桶凸輪朝向成對臂平移;一桿臂,其包含至少一突件面對該桶凸輪的凸輪面;及旋轉式支撐該桿臂相對於桶凸輪之裝置,該裝置附有至少一突件呈大體連續接觸該桶凸輪的凸輪面;因而該桿臂相對於桶凸輪旋轉可使突件沿斜坡滑動,而將桶凸輪推向成對臂及將成對臂彼此推擠。
  109. 10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3項之夾具,其中該機制又包含:一螺紋搪孔於該成對臂之一臂而遠離桶凸輪;多個軸承搪孔界定於成對臂之另一臂、桶凸輪、和桿臂,該等軸承搪孔彼此排齊且與螺紋搪孔同軸;及一肩螺絲,其具有一匹配螺紋搪孔的螺紋柄,一延伸通過軸承搪孔的無螺紋軸承柄,和一大於軸承搪孔的頭,其係供當螺紋柄齧合螺紋搪孔時齧合該桿臂。
  110. 1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4項之夾具,其中:該桶凸輪具有一表面,其係與設置毗鄰成對臂之另一臂的傾斜斜坡相向;及成對臂之另一臂包含一內隙,其吻合桶凸輪之表面並容納該表面。
  111. 1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3項之夾具,其中該桶凸輪之凸輪面包含一內隙位於傾斜斜坡之一端,該內隙的尺寸可容納桿臂之突件於其中。
  112. 1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3項之夾具,其中該至少一傾斜斜坡係為拱形。
  113. 1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7項之夾具,其中:該拱形傾斜斜坡對角約90度;因此,當突件由斜坡一端移行至另一端時,桿臂旋轉90度。
  114. 1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8項之夾具,其中該旋轉式支撐桿臂之裝置係支撐該桿臂由桿臂大體平行套管長度的第一位置、旋轉至桿臂大體垂直套管長度的第二位置時旋轉通過90度。
  115. 1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3項之夾具,其中:該桶凸輪之凸輪面包含兩面傾斜斜坡;及該桿臂包含兩個突件接觸個別對應傾斜斜坡。
  116. 1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3項之夾具,其中該至少一突件包含一圓化梢端,其係供滑動式接觸至少一傾斜斜坡。
  117. 1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2項之夾具,其中該壓迫環之裝置又包含一界定於本體的長槽,且係與界定介於環兩端自由端間的長槽連續。
  118. 118
    一種用於脊椎之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沿著縱軸由遠工作端至相對近端的長度,該長度之第一部分之尺寸可供引進病人體內毗鄰脊椎處,而其長度短於由脊椎椎骨板至病人皮膚的距離;及該長度之第二部分位在病人體外,且約為第一部分長度之四分之一。
  119. 119
    一種用於脊椎之經皮手術之裝置,包括:一細長套管,其具有沿著縱軸由遠工作端至相對近端的長度,該長度之部分尺寸可供引進病人體內毗鄰脊椎處,該套管於垂直縱軸之平面具有橫向尺寸,該橫向尺寸沿該部分長度至少為恆定,其中該套管長度約比該橫向尺寸大5.5至7.0倍。
  120. 120
    一種供經皮手術用之裝置,包括:一細長組織牽引器,其具有一工作梢端係構型成可無創傷地異位組織,及具有一板,其寬度可充分牽引組織遠離手術部位;及一檢視元件聯結至該牽引器,該檢視元件具有一透鏡位置毗鄰牽引器的工作梢端。
  121. 12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8項之裝置,其又包括活動式聯結檢視元件至牽引器之裝置。
  122. 12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9項之裝置,其中該活動式聯結裝置包含至少一夾子搭接至牽引器之板,而該夾子之構型可固持部分檢視元件於其中。
Independent claims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