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01292013B

Hydrocarbon resid processing and visbreaking steam cracker feed

Abstract

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the integration of hydroprocessing and steam cracking. The feedstock containing crude oil or its residual oil-containing fraction is processed by hydrotreating and visbreaking, and then sent to a steam cracker to obtain a product containing olef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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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claims: 3 independent, 114 dependent

  1. 1
    一种方法,包括: (i) 在加氢处理单元中在足以促进残油的初期热裂化的温度下将包括原油或含残油的 原油憾分的原料加氢处理,其中初期热裂化残油构成流出物和足以促进初期热裂化的温度 是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 (ii) 从所述加氢处理单元获取所述流出物; (iii) 在分离器中将所述流出物分离为顶部物流和底部物流,其中所述顶部物流是蒸 气,其中该分离器包括减粘裂化器、闪蒸槽、高压分离器和蒸气液体分离器中的至少一种; 然后 (iv) 将所述顶部物流从分离器输送到蒸汽裂化器; (ν)在所述蒸汽裂化器中将该顶部物流蒸汽裂化和从所述蒸汽裂化器中获取蒸汽裂化 器产物,所述产物包括烯坯。
  2.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足以促进初期热裂化的温度是至少 780° F(415°C ) ο
  3.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将所述流出物减粘裂化 以及将蒸气憾分与液体憾分分离。
  4. 4
    权利要求1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所述蒸汽裂化器中将所述加氢处理的流出物蒸汽 裂化之前通过至少一个减低所述流出物的压力的压降而将所述流出物闪蒸的步骤。
  5. 5
    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该至少一个压降的至少一个基本上刚好在所述分离器之前 或在所述分离器内发生。
  6.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已经在分 离器中进行热裂化。
  7.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加氢处理的流出物输送到蒸 汽裂化器的对流段,然后输送到分离器以及在所述分离器中将顶部物流与底部物流分离的 步骤。 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蒸气液体分离容器内分离所述流出物,其 中该容器是如下情况的至少一种:(i)与蒸汽裂化器热整合和(ii)用除了蒸汽裂化器以 外的热源加热。
  8. 8
    9.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对所述分离器施加热量。
  9. 9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的压力在分离 之前或分离期间闪蒸泄放至少一次。
  10. 10
    11.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 合。
  11. 11
    12.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12. 12
    1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在分离器内保 持至少所确定的最短时间和不长于所确定的最长时间。
  13. 13
    14. 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将原料加氢处理的步骤进一步包括在加氢处理单 元中处理所述原料的步骤,其中所述处理包括将所述原料与氢在750。F(399°C)到 900° F (482 °C )的温度下合并。
  14. 14
    15. 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处理进一步包括将所述原料与氢在1000-4000psig 的压力下合并。
  15. 15
    16. 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步骤⑴进一步特征在于将包含具有高于30wt% 1050° F+残油、高于30wt%芳坯和低于15wt%链烷坯的原油或原油憾分的原料加氢处理, 以获得加氢处理的原油或加氢处理的原油憾分,其中加氢处理的原油或加氢处理的原油憾 分包括加氢处理的残油。
  16. 16
    1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 油或含残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1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 ο
  17. 17
    19.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 ο
  18. 18
    20.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 ο
  19. 19
    21.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三1. 5mg KOH/g 油。
  20. 20
    22.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三2. Omg KOH/g 油。
  21. 21
    23.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2. 5mg KOH/g 油。
  22. 22
    24.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3. Omg KOH/g 油。
  23. 23
    2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步骤使原料中的芳坯物质的至少 20wt%饱和。
  24. 24
    2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步骤使原料中的芳坯物质的至少 40wt%饱和。
  25. 25
    2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 的至少一种的原料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 蒸气液体分离器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2 权利要求27的方法,其中蒸气液体分离器包括减粘裂化器,以及所述减粘裂化器 与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26. 26
    29.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为加氢处理器供给氢的蒸汽重整器。
  27. 27
    30.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为加氢处理器供给氢的蒸汽重整器。
  28. 28
    31.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 之前和(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29. 29
    32.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蒸汽加 入到加氢处理单元 CN 101292013 Β 流出物、顶部物流和分离器中的至少一个中的步骤。
  30. 30
    3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将蒸气憾分与液体憾 分分离的期间加热加氢处理的残油的步骤。
  31. 31
    34. 权利要求33的方法,其中加热步骤包括将加氢处理的残油加热到750° F(399°C ) 到 900° F (482 °C )的温度。
  32. 32
    35. 权利要求28的方法,其中减粘裂化器包括分离设备和减压设备,该减粘裂化器在 流出物通过减压设备之后将蒸气憾分与液体憾分分离。
  33. 33
    36. 权利要求35的方法,其中分离设备包括分离容器,该容器包括占分离容器总容积 的至少一半的液体容积。
  34. 34
    37. 权利要求1的方法,用于由坯原料制备烯坯,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i) 将含残油的坯原料进料给加氢处理单元; (ii) 将氢进料给加氢处理装置和在750° F(399°C )到900° F(482°C )的温度下用氢 加氢处理含残油的桂原料,以产生初期热裂化的氢化流出物; (iii) 将加氢处理装置的流出物进料给减粘裂化器和在750。F(399 °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下将该流出物减粘裂化; (iv) 从减粘裂化器中分离蒸气憾分和底部憾分,其中按重量计的大部分的底部憾分包 括沸点为至少1050° F(565°C )的残油; (ν)在蒸汽裂化器中将蒸气憾分蒸汽裂化以产生蒸汽裂化器流出物;以及 (vi)分离该蒸汽裂化器流出物,以回收C2-C6烯坯和单环芳坯物质中的至少一种。 3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已经在分离器中进 行热裂化。
  35. 35
    39.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已经在分 离器中进行热裂化。
  36. 36
    40.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加氢处理的流出物输送到蒸汽裂化器 的对流段,然后输送到分离器以及在所述分离器中将顶部物流与底部物流分离的步骤。
  37. 37
    41. 权利要求40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蒸气液体分离容器内分离所述流出物, 其中该容器是如下情况的至少一种:(i)与蒸汽裂化器热整合和(ii)用除了蒸汽裂化器以 外的热源加热。
  38. 38
    42.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加氢处理的流出物输送到蒸 汽裂化器的对流段,然后输送到分离器以及在所述分离器中将顶部物流与底部物流分离的 步骤。
  39. 39
    43. 权利要求42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蒸气液体分离容器内分离所述流出物, 其中该容器是如下情况的至少一种:(i)与蒸汽裂化器热整合和(ii)用除了蒸汽裂化器以 外的热源加热。
  40. 40
    44. 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加氢处理的流出物输送到蒸汽裂化器 的对流段,然后输送到分离器以及在所述分离器中将顶部物流与底部物流分离的步骤。
  41. 41
    45. 权利要求44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蒸气液体分离容器内分离所述流出物, 其中该容器是如下情况的至少一种:(i)与蒸汽裂化器热整合和(ii)用除了蒸汽裂化器以 外的热源加热。 CN 101292013 Β
  42. 42
    46. 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加氢处理的流出物输送到蒸汽裂化器 的对流段,然后输送到分离器以及在所述分离器中将顶部物流与底部物流分离的步骤。
  43. 43
    47. 权利要求46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蒸气液体分离容器内分离所述流出物, 其中该容器是如下情况的至少一种:(i)与蒸汽裂化器热整合和(ii)用除了蒸汽裂化器以 外的热源加热。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对所述分离器施加热量。
  44. 44
    49.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对所述分离器施加热 量。
  45. 45
    5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对所述分离器施加热量。
  46. 46
    51.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对所述分离器施加热量。
  47. 47
    5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对所述分离器施加热量。
  48. 48
    53.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的压力在分离之前或分 离期间闪蒸泄放至少一次。
  49. 49
    54.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的压力在分离 之前或分离期间闪蒸泄放至少一次。
  50. 50
    55.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的压力在分离之前或分 离期间闪蒸泄放至少一次。
  51. 51
    56.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的压力在分离之前或分 离期间闪蒸泄放至少一次。
  52. 52
    57.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的压力在分离之前或分 离期间闪蒸泄放至少一次。 5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加氢处理单元的流出物的压力在分离之前或分 离期间闪蒸泄放至少一次。
  53. 53
    59.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54. 54
    60.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 合。
  55. 55
    61.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56. 56
    62.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57. 57
    6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58. 58
    64.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59. 59
    65.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器与所述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60. 60
    6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61. 61
    67.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6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6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CN 101292013 Β
  62. 62
    7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63. 63
    7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64. 64
    7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65. 65
    7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器中的所述流出物被加热至 750° F(399°C )到 900° F(482°C )的温度。
  66. 66
    7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残 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67. 67
    75.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68. 68
    76.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 ο
  69. 69
    77.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 ο 7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5mg KOH/g 油。
  70. 70
    79.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2. Omg KOH/g 油。
  71. 71
    80.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2. 5mg KOH/g 油。
  72. 72
    81.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3. Omg KOH/g 油。
  73. 73
    82.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 油或含残油的原油徭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74. 74
    83. 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75. 75
    84. 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 ο
  76. 76
    85. 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 ο
  77. 77
    86. 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1. 5mg CN 101292013 Β KOH/g 油。 87.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2. Omg KOH/g 油。 8 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2. 5mg KOH/g 油。
  78. 78
    89. 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3. Omg KOH/g 油。
  79. 79
    9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残 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80. 80
    91.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81. 81
    92.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 ο
  82. 82
    93.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 ο
  83. 83
    94.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5mg KOH/g 油。
  84. 84
    95.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2. Omg KOH/g 油。
  85. 85
    96.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三2. 5mg KOH/g 油。
  86. 86
    97.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3. Omg KOH/g 油。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残 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87. 87
    99. 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88. 88
    100. 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 ο
  89. 89
    101. 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 ο
  90. 90
    102. 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5mg KOH/g 油。 CN 101292013 Β
  91. 91
    103. 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2. Omg KOH/g 油。
  92. 92
    104. 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2. 5mg KOH/g 油。
  93. 93
    105. 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3. Omg KOH/g 油。
  94. 94
    106.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残 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107.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10 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 ο 109.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 ο
  95. 95
    110. 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1. 5mg KOH/g 油。
  96. 96
    111. 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Omg KOH/g 油。
  97. 97
    112. 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5mg KOH/g 油。 113.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3. Omg KOH/g 油。 1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残 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a)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98. 98
    115. 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99. 99
    116. 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ο
  100. 100
    117. 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ο 11 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1. 5mg KOH/g 油。 119.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CN 101292013 Β 三 2. Omg KOH/g 油。
  101. 101
    120. 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5mg KOH/g 油。
  102. 102
    121. 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3. Omg KOH/g 油。
  103. 103
    12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 残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104. 104
    123.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105. 105
    124.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ο
  106. 106
    125.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ο
  107. 107
    126.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 -664测定的TAN为 三 1. 5mg KOH/g 油。
  108. 108
    127.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Omg KOH/g 油。 12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5mg KOH/g 油。
  109. 109
    129.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3. Omg KOH/g 油。
  110. 110
    130.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 残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 %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111. 111
    131. 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3wt% ο
  112. 112
    132. 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20wt% ο
  113. 113
    133. 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30wt% ο
  114. 114
    134. 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1. 5mg KOH/g 油。
  115. 115
    135. 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Omg KOH/g 油。
  116. 116
    136. 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5mg KOH/g 油。
  117. 117
    137. 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3. Omg KOH/g 油。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 残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139. 3wt% ο 140. 20wt% ο 141. 30wt% ο 142. 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D-664测定的TAN为 D-664测定的TAN为 D-664测定的TAN为 D-664测定的TAN为 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1. 5mg KOH/g 油。 143. 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2. Omg KOH/g 油。 144. 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2. 5mg KOH/g 油。 145. 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3. Omg KOH/g 油。 14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原油或含 残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147. 3wt% ο 148. 20wt% ο 149. 30wt% ο 150. 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1. 5mg KOH/g 油。 151. 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2. Omg KOH/g 油。 152. 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D-664测定的TAN为2 2. 5mg CN 101292013 Β KOH/g 油。 153. 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 三 3. Omg KOH/g 油。 154. 根据权利要求14-1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料包括含有至少一种杂质的 原油或含残油的原油憾分,所述杂质选自: (a) 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大于lwt%的硫; (b) 以所述原料的重量为基准计,大于10wt%的残油;以及 (c) 通过ASTM D-664测定的TAN为2 1. Omg KOH/g油的环烷酸。 155. 3wt% ο 156. 20wt% ο 157. 30wt% ο 158. 根据权利要求15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硫的数量大于 根据权利要求15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根据权利要求15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原料重量为基准计,残油的数量大于 D-664测定的TAN为 D-664测定的TAN为 D-664测定的TAN为 D-664测定的TAN为 根据权利要求15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1. 5mg KOH/g 油。 159. 根据权利要求15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2. Omg KOH/g 油。 160. 根据权利要求15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2. 5mg KOH/g 油。 161. 根据权利要求154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烷酸通过ASTM 三 3. Omg KOH/g 油。 162.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谓分的至少一 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器 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63. 权利要求162的方法,其中蒸气液体分离器包括减粘裂化器,以及所述减粘裂化 器与蒸汽裂化器热整合。 164. 根据权利要求162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为加氢处理器供给氢的蒸汽重整器。 165. 根据权利要求163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为加氢处理器供给氢的蒸汽重整器。 166.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 分的至少一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 液体分离器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6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一 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器 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6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一 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器 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6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一 CN 101292013 Β 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器 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7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一 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器 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7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 一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 器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7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 一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 器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7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 一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 器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7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分的至少 一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液体分离 器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75. 根据权利要求14T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在用于由包括原油和含有残油的原油憾 分的至少一种制备烯坯的系统中进行,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加氢处理器,至少一个蒸气 液体分离器和至少一个蒸汽裂化器。 17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77. 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 器之前和(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7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4.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CN 101292013 Β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6. 根据权利要求14-1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 器之前和(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7.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89.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0.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1.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2.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3.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4.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5. 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6. 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使用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7.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系统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系统进一步包括(i)在减粘裂化器之前和 (ii)在减粘裂化器中的至少一个位置加热原料的加热器。 199.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蒸汽加入到加氢处理单元流出物、顶 部物流和分离器中的至少一个中的步骤。 200.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蒸汽加入到加氢处理单元流出物、顶 部物流和分离器中的至少一个中的步骤。 201.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将蒸气憾分与液体憾分分离的 期间加热加氢处理的残油的步骤。 202.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包括在将蒸气憾分与液体憾分分离 的期间加热加氢处理的残油的步骤。 CN 101292013 Β
Independent claims117